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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工作者,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开始啦!

教科院 甘肃省教育厅 2023-04-10



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省属高校及高职院校科研处、厅直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规划办决定组织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解决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发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更好繁荣我省科研事业。

二、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四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一般课题负责人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名额限定

(一)常规课题

常规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本年度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以市(州)人口总数及教师数量为依据分配名额。

1.兰州市300项,定西市250项,武威市250项,白银市250项,张掖市250项,天水市250项,平凉市150项,庆阳市150项,陇南市150项,酒泉150项,嘉峪关100项,金昌市100项,临夏州100项,甘南州100项,兰州新区20项;

2.省属各高校及高职院校:限报20项(含附属学校及幼儿园);

3.各厅直单位:各厅直学校每单位限报5项;除厅直学校外,其他厅直单位每单位限报3项。

(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

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仅限实验校申报。各市(州)限报20项,厅直各学校每单位限报2项。

五、申报要求

(一)常规课题

1.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

(三)申报人员

负责人只能申报负责一项课题,且不能申报参与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

(四)研究期限

申报研究期限为2-4年,且不允许提前结项。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7月31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2023年3月27日至6月4日

充分尊重教师自愿申报原则,各地方、各单位在区域范围内按指标积极组织遴选,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市(州)或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月1日前完成);

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省教育规划办通知要求,推荐申报课题教师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

(二)复审阶段:2023年6月5日至6月18日

成立省级评审专家委员会,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3年6月19日至7月31日

评审结果上报省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七、报送方式

(一)要求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省属高校及高职院校科研处、厅直单位须统一上报省教育规划办。

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上报公示文件及名单》,需加盖公章。要求报送纸质版1份和PDF电子版。

3.《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须与公示名单一致。要求上报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5月5日前统一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省教育规划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规划办不再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省级评审采取网络评审。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省属高校及高职院校、厅直单位须组织推荐课题申报教师于2023年5月15至6月4日登陆https://keti.gsier.com.cn网站上传申报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此项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老师

电 话:(0931)8103131

邮 箱:396016773@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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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争荣

责编:尹晓军

审核:焦鹏宁

来源: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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